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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暑期教师招聘公告

2020/08/24   来源:人事处

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教师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部门

招聘岗位

专业、学科

人数

招聘条件

范蠡商学院

跨境电商专业群专任教师

本科为电子商务专业,研究生为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相关专业

1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获得或指导学生获专业相关技能大赛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机电工程与交通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群专任教师

铁道供电类、电气自动化类相关专业。

1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获得或指导学生获城轨类技能竞赛国赛一等奖奖项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3.有轨道交通类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铁道信号类专业。

2

阳明

学院

思政学科带头人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

1

1.中共党员。

2.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有高校学科建设工作经历,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项目。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职业素养,在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影响。

1.中共党员。

2.退休返聘,年龄不超过63周岁。

3. 身心健康、思想开明,具有指导带领年轻教师开展教学创新的水平和能力。

4. 有主持学科、专业建设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历和业绩。

5.有团队建设或培养年轻教师的经验和业绩。

质量办

质量办

科员

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比较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等教育学专业

1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有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度放宽。

发展处

发展处

科员

专业不限

1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教育培训行业工作经验。

3.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培训策划能力。

备注:

1.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境内高校毕业生要求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经学校按规定程序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不拘一格。

4.发展处科员拟录用人员先与学校下属单位绍兴市协同制造促进中心建立劳动关系、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2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定岗至学校发展处,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劳动关系。

(二)相关待遇

1.根据应聘者个人条件和学校收入分配框架制度,提供相应薪酬、岗位业绩奖励、社保和学校福利待遇。

2.符合学校文件规定条件者,低价提供校内130㎡左右人才公寓一套,为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低租金住房。

3.享受绍兴市人才政策。应聘对象符合《〈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19〕10号)的相关条件,申领安家补贴、购租房补贴等人才奖励资助。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者,即日起请将《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或《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和应聘材料(要求见附件3)发送至rsc@sxvtc.com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11日。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确定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入围考试考核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

(三)考试考核: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9月30日。分为用人单位(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进行。通过初选的人员,先由用人单位(部门)进行考试考核,具体安排由各用人单位(部门)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通过用人单位(部门)考试考核的人员,进行学校层面的考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以试讲、专业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教师素质(岗位素质)、学科能力和岗位实践能力。根据应聘材料、考试考核等情况,确定入围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排定名次,并根据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安排招聘。

(四)体检与考察: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心理测试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等。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考核排定名次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招聘。

(五)公示与录用:拟录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拟录用人员递交学校校长会议审定。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按照绍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分别纳入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管理和学校编制管理。

(三)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与监督。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山阴路526号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0028;

联系人:朱老师、何老师;

监督电话:0575-88054012(校纪委办)。

附件:1.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2.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3.应聘者应提交的应聘材料要求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