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践行学校办学理念,进一步增强师生节能环保意识,共同建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落实环保责任区域和对应的责任单位(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区域和相应单位(部门)
根据师生办公、教学和生活的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原则,适当考虑单位(部门)规模,划定责任区域,确定责任单位(部门)。具体责任区域详见附图。
责任区域 |
责任单位(部门) |
A区及周边 |
校办牵头职能处室 |
E区及周边 |
图书馆、信息处 |
B区、C区及周边、校前区域 |
信息工程学院 |
D区及周边、蠡园、I区及西面周边 |
建设与设计艺术学院 |
G区、I区及东面周边、明园周边 |
机电工程学院 |
F区、篮球馆、体艺中心及周边 |
阳明学院 |
H区及东面周边、内庭及文化中心周边 |
经贸管理学院 |
H区及西面周边 |
护理学院 |
8#楼北面周边 |
学生处 |
5#楼南面周边 |
后勤处 |
各经营单位及周边 |
各经营单位 |
各幢学生公寓楼及周边 |
各公寓 |
教师公寓及周边 |
工会、后勤处 |
田径场 |
校学生会 |
二、任务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按照绍兴市文明单位创建要求与学校环保要求,承担责任区域内节能、节水、保洁等环保责任。重点落实禁烟控烟工作,推动无烟校区建设;加强护绿与保洁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清除责任区域内绿地上的杂草等;组织开展教室、实训室6S管理,保持整洁有序的教学环境。
2.加强师生低碳节能的教育引导工作,增强师生环保意识。有效落实个人节能、节水及保洁责任,做到人走灯灭,垃圾不落地,合理使用空调,节约用水。
3.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细化落实工作任务,保障责任区域内环保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工作保障
1.充分发挥学生班级(团队)在此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引导学生自学遵守文明、卫生、节能、环保等相关要求,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文明素养。明确班级节能环保要求,将班级节能环保开展情况列入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2.建立校内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与校外志愿服务一样,把学生校内志愿服务时间作为学生相关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引导学生自觉融入学校环保各项活动,倡导节能、保洁良好氛围。
3.教职工要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基层党组织每学期开展两次以校内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固定党日活动,并发动其他教职工踊跃参加志愿活动,将爱校、爱生落到具体行动中。
4.对责任区域内清卫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各单位(部门)可结合实际,监督安排清卫人员日常工作。
5.各单位(部门)节能、节水、保洁等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师生文明修身工作成效列入学年工作考评参考内容。
四、监督检查
全校师生既是美丽校园的建设者、维护者,也是校园建设的监督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履行监督义务。
学校将加强动态检查与通报反馈。由校工会牵头,每周组织师生代表对全校各区域环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动态检查,检查结果在校内通报反馈。
附件:1.责任单位(部门)环保责任区域图
2.各区域保洁工作参考标准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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